高雄縣契稅申報案件 自99年12月17日起請改向稅務局辦理

  • 發布日期 : 2010-12-24

【記者 劉砡伶 報導】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因縣市合併後,契稅稽徵作業不再委託公所辦理
,以網路辦理契稅申報案件自99年10月25日起已收回由該局自辦,另一般契稅申報案件預定自99年12月17日起亦收回自徵,屆時本縣契稅申報、查對更正及撤銷申報案件,請逕向該局或其所屬分局洽辦

該局提醒民眾,利用網際網路辦理契稅申報之案件
,已自99年10月25日起收回由稅務局自辦,民眾完稅後,應向房屋所在地所轄之總局或二分局辦理送件審查及完稅查欠作業。
此外,契稅業務收回自徵前(亦即於99年12月16日前)已辦理申報,惟因待補正致無法完成核稅業務者,12月17日之後案件將移交稅務局,故之後須向稅務局辦理補正手續及完稅查欠手續。契稅申報稽徵作業方式改變之初,倘因而造成不便之處,請多予體諒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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