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因油品安全瑕疵事件接受退貨及銷售額減少時,申報扣減或調整營業稅之相關規定。

  • 發布日期 : 2013-11-29

【記者 黃明生 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近來屢屢發生油品標示不實或摻入不得添加物等「假油」事件,造成消費者恐慌紛紛要求退貨,對於受此事件影響接受下游廠商或消費者要求退貨或銷售額減少之營業人,該所特別說明相關營業稅申報或減免事宜如下:
(1)營業人銷售之產品,如受上游供應商發生產製油品安全瑕疵事件影響
,致遭下游廠商、消費者退貨,營業人可於發生銷貨退回之當期或次期
,提出申報扣減銷項稅額;營業人無法向消費者收回原開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取得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者,如有消費紀錄可供稽徵機關勾稽查核,得以填具買受人名稱、地址、聯絡電話、退貨品名及數量等資料清單,按該原銷貨價格辦理扣減銷項稅額。
(2)如有產製廠商直接接受最終消費者以產品實物退貨,且消費者並非直接向其購買貨物者,得以填具買受人名稱、地址、聯絡電話、退貨品名及數量等資料清單,按該產製廠商原銷貨價格辦理扣減銷項稅額。
(3)小規模營業人(核定課徵免使用發票者)之應納稅額係由稽徵機關按季查定,因此,如有受此油品事件影響,以致影響銷售額者,可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核實調減營業稅查定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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