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選擇核實課稅須於101年12月17日前申請

  • 發布日期 : 2013-12-13

【記者 黃明生 報導】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證券交易所得將自明(102)年1月1日起恢復課徵。102至103年原則上個人可以自行選擇核實課稅或設算課稅,欲選擇核實課稅的投資人,原規定101年12月15日前,須向證券戶所屬證劵商提出申請,因適逢例假日而順延至101年12月17日,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您,欲選擇核實課稅之投資人,請把握最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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