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票交換房屋是否應繳納契稅?(苗栗訊)日前有納稅義務人來電詢問,如果以股票交換房屋,應如何申報繳納契稅?

  • 發布日期 : 2012-03-12

【記者 陳威良 報導】苗栗稅務局邱局長表示,買賣契稅按契價百分之六計徵、交換契稅則按契價百分之二徵收。依照規定不動產的交換才可以按交換稅率核課契稅。如果雙方當事人以房屋與股票交換
,非屬不動產交換,不可以按交換稅率百分之二繳納契稅,應按百分之六繳納買賣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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