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合作社課稅爭議,國稅局官員說分明

  • 發布日期 : 2012-02-13

【記者 劉砡伶/屏東報導】屏東縣檸檬運銷合作社的課稅案件近日來爭議不斷,該合作社一再誤導國稅局要對農民課稅,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特提出說明。
  該分局強調本案緣由乃經人檢舉該合作社將加工後的檸檬汁、桔汁及部分鮮果出售予非社員之冷飲店及餐廳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逃漏稅捐,並提供具體資料,該分局根據所提供的檢舉資訊進行調查,並非該分局主動進行調查,更無對該分局轄內全部農產品合作社查稅的計畫。且國稅局是對合作社的銷售行為課稅,而非對向農民採購檸檬的行為課稅,所以「國稅局對農民課稅」,顯然不是事實,該分局特此澄清,也請各媒體不要誤導社會大眾。
  該分局於接獲檢舉後,為瞭解事實的真象,乃實際訪查部分農民均表示,他們是將檸檬出售給合作社,與合作社並無共同運銷的關係。
  該合作社主張依合作社法第7條規定,合作社均免課營業稅及所得稅,惟查上述規定係「得」免稅而非必然免稅,當其與稅法競合時,應依稅法規定辦理(如附內政部89年函釋)。
  該分局已與該合作社多次協商,並由南區國稅局函請農委會農糧署就該合作社對檸檬榨汁是否免徵營業稅表示意見中。另針對該合作社主張依合作社法其屬免稅的單位疑義,亦函請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表示意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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