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臺東縣分局將針對有未辦登記菸酒、完稅數量異常及低價販售等情形者進行專案查緝。

  • 發布日期 : 2013-02-07

【記者 黃明生 報導】南區國稅局臺東縣分局表示
為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將自101年3月1日起針對未辦理菸酒稅廠商、產品登記即出廠銷售、申報完稅出廠數量與原物料或容器用量異常…等情形加強查核,請廠商注意。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菸酒產製廠商應依菸酒管理法及菸酒稅法有關規定,除取得許可執照外,並應於開始產製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當月份出廠菸酒之應納稅款,亦應於次月15日以前自行向公庫繳納,並依照財政部規定之格式填具計算稅額申報書,檢同繳款書收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該分局特別提醒產製廠商注意,對於未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即逕行產製應稅酒品出廠;或已辦產品登記,但短漏報應稅數量;抑或以產製較高酒精濃度之酒品,卻取巧以較低酒精濃度來辦理產品登記等等,均涉及違法情事,請於101年2月29日前自行審視。凡在未經國稅局調查、未經人檢舉前,主動辦理補報補繳,即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的規定,免予處罰。

新聞分享: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