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優惠稅率規定

  • 發布日期 : 2011-03-14

【記者 黃評仕 報導】臺東縣稅務局表示,政府為照顧多次換屋者,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
一生一次」10%優惠稅率後,如符合下列條件可再適用「一生一屋」10%優惠稅率:
1.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公畝。
2.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
3.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
4.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並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6年以上。
5.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稅務局強調,適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時地上房屋可以是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但一生一屋優惠稅率適用條件較為嚴格,房屋所有權人限縮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特別籲請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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