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核准身心障礙免稅者請記得辦理後續重新鑑定

  • 發布日期 : 2011-03-05

【記者 劉砡伶 報導】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原已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若身心障礙手冊逾期,未辦理重新鑑定,即不符合繼續免稅條件,稅捐處將主動追補使用牌照稅

稅捐處指出,身心障礙手冊之有效期限位於手冊右下角欄位,身心障礙手冊之持有人,應儘速在到期日前辦理重新鑑定,換發新手冊,所使用之車輛才能繼續免徵使用牌照稅。否則,將自重新鑑定日到期之次日起,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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