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明生/高雄報導】特別呼籲凡經(兼)營並提供娛樂設備或場所之營業人,尚未辦妥娛樂稅代徵手續者,請儘速向該局或新化、佳里分局辦理 ,如未辦登記被查獲,依娛樂稅法第12條規定,將會被處以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並補徵其漏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