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符合條件者之同學及貴子弟暨親朋好友建請爭取機會難得

  • 發布日期 : 2009-01-16

【記者 甘德清 報導】
公發布日:98.01.12
發布單位: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
摘  要: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徵委任書記官1 名
司法院誠徵委任書記官啟事
一、 徵才單位: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
二、 徵求員額職稱、職系、官職等及名額
(一) 職稱:委任書記官
(二) 職系:司法行政職系
(三) 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
(四) 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經徵選結果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三、 性別:不限
四、 資格條件:
(一) 大學畢業。
(二) 具應徵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熟稔公文寫作與電腦文書處理。
五、 工作內容:辦理大法官書記處行政事務(人事、預算、總務、一般庶務及解釋卷檔案管理等業務)。
六、 工作地點: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七、報名方式:請備妥下列證件並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於98年2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收(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信封註明「應徵書記官」等字樣,不接受親自報名。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傳、經歷、最近半身脫帽照片1張。
(二) 學歷證件及考試及格證書。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最近三年考績、獎懲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八、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談,所寄資料恕不退還;錄取名單將於司法院網站公告。
九、上網公告期間:至98年2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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