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尚未繳納者請儘速繳納發布日期 : 2018-05-30
【 黃明生/報導】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07)年期房屋稅已於本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星期四)截止,尚未繳納之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如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者,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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